劉超元,男,漢族,1985年3月出生,大學法學學士,中共黨員,現任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、一級法官,掛職新疆喀什地區麥蓋提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。
從事審判執行工作9年多來,他共審結、執結案件1172件,參與評議案件3439件。2020年至2022年結案數,他所在的執行局名列前茅。他帶隊對涉金融案件實際執行到位9.293億元,創濱州法院歷史之最。辦結涉案標的額2.5億元的追償權糾紛案,并促成當事雙方開啟新合作,入選山東省“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助力企業信用修復”六大典型案例。兩案均被評為濱州市年度十大典型案例。
2023年,他響應號召到新疆喀什地區麥蓋提縣人民法院掛職幫扶。他制定執行文書范本,開辦“刀郎執行實務講堂”推動規范執行,制定預處罰制度和“懲戒預警”系列文書,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受到多家省級媒體點贊。推動成立了喀什地區首家執行服務中心,積極回應人民群眾“急難愁盼”。推動開通疆魯“云課堂”,實現由個體幫扶轉為濱州法院整體幫扶,由一家單位受援變成喀什地區兩級13家法院共同受援。幫助受援法院所發調查報告被新疆高院采發量穩居兩級法院第一名,撰寫的論文被新疆高院《審判指導與調研參考》刊發。個人因工作成績突出,多次被評為“先進個人”“優秀共產黨員”,榮記個人三等功1次,2023年被評為“全省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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